关于开展书法家职业资格鉴定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5-10

全国各企事业、会员单位:

为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地评价书法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全面提高书法从业人员素质,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要求以及文化部办公厅关于《文化行业特有资格证书核发与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文化行业职业资格定点培训机构授权,开展书法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四级(中级)、五级(初级)鉴定培训。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企业文化管理专业委员会实施具体培训工作并组织参加文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鉴定。现将《书法家职业资格鉴定培训招生简章》有关要求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按照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鉴定,以适应各企事业、会员单位对文化艺术从业人员的实际需求,全面提高员工的文化素质,为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招生简章详见附件。

中国文化管理协会
企业文化管理专业委员会
2016年1月6日

附件:

书法家职业资格鉴定培训工作的通知及招生简章

书法家鉴定申报表

 

 

三级(高级)、四级(中级)、五级(初级)
书法家职业资格鉴定培训招生简章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关于推行文化行业特有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要求,经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企业文化管理专业委员会授权举办三级(高级)、四级(中级)、五级(初级)书法家职业资格鉴定培训班。

一、培训宗旨

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满足各企事业和会员单位广大书法爱好者深造与提高的实际需求,面向全国开展职业培训工作,致力于提高书法从业人员和书法爱好者的职业技能和文化素质。

二、培训目标

经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的一系列高强度正规训练,有效提升培训班学员的书法艺术理论水平、审美能力和创作实力,通过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考试合格者,将获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统一印制的《书法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招生对象

企事业单位从事书法创作的从业人员或有意从事书法创作的人员及各文化、艺术类院校、师范类院校的毕业生和在校生,以及广大书法爱好者、各基层书协会员等。

四、报名条件

1.三级书法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职业学院、艺术院校、普通高等学校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四级书法家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书法家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以上,经文化部门同意并经教育机构组织的本职业三级书法家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四级书法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职业学校、艺术院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相关专业中专以上毕(结)业证书。

(2)经文化部门同意并经教育机构组织的本职业四级书法家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在本职业工作连续满3年以上。

3.五级书法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高中毕业证书(毛笔)。取得普通中学毕业证书(硬笔)。

(2)经文化部门同意并经教育机构组织的本职业五级书法家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在本职业工作连续满2年以上。

五、报名流程

1.填写《文化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2.提交资料明细:鉴定申报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职称复印件各两份,二寸(4.8×3.3cm,竖版)免冠蓝底彩色电子版照片(JPG格式、注明姓名),同版纸质照片6张(鉴定申报表两份各贴一张,再单独附上4张,照片背部用圆珠笔写上本人姓名),本人最近书法作品(至少提交两种字体以上)。

3.请将鉴定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职称复印件、电子版照片发送到指定邮箱,并将所有资料的纸质版邮寄到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企业文化管理专业委员会(确认收到)。

4.经审核通过后发申报确认函,学员将培训费用汇款至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企业文化管理专业委员会指定账号,开课前两周发报到须知。

六、课程设置

书法理论修养课程:中国书法史、书法文字学、书法与古典诗词楹联创作、书作赏析、书法综合修养等。书法创作实践课程:书法创作指要、篆刻创作研修、书法与篆刻创作章法、参展参赛实践指导及答疑等。

1.理论知识

1.1 职业道德

1.1 艺德修养基本知识

1.2 职业守则

2.基础知识

2.1 汉文字学知识

2.2 书体发展演变知识

2.3 中国书法史知识

2.4 书法的文学内容知识

2.5 书法工具材料知识

2.6 文化艺术法规

3.书写要求

3.1毛笔专业

1)临写

2)创作

3)鉴赏

3.2 硬笔专业

1)临写

2)书写工具、材料选择和使用

3)书写技法应用

4)作品设计与创作

5)书法作品鉴赏与批评

七、鉴定考试及证书

1.考试:培训结束后统一考试,学员按照规定题型完成统一试卷,由有关专家教授按照国家标准评定成绩。

2.证书:学员培训结束,达到规定学时,并鉴定考试合格者,将获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统一印制的《书法家职业资格证书》。

3.注册:考试合格学员将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正式注册并可查询。

4.每期学员结业后由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企业文化管理专业委员会组织学员举办“教学成果汇报展”。

5.学员结业作品入辑《汇报展作品集》。

八、培训费用及相关说明

1.收费标准:书法家职业资格培训费三级(高级)6800元/人、四级(中级)5800元/人、五级(初级)4800元/人,含注册、培训辅导、教材讲义、合影、考试鉴定等费用。

2.学员申报后,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企业文化管理专业委员会、北京当代艺术研修学院对申报学员资格进行审核,审核资格通过后,给学员发放培训鉴定相关通知。

3.第五期三级(高级)、四级(中级)、五级(初级)书法家职业资格培训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5月31日,培训鉴定时间2016年6月下旬,地点:北京。

九、组织单位:

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企业文化管理专业委员会

中标体培(北京)企业管理中心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电子邮箱:

网 址:www.chinacoc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