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党建 | 坚持党的领导 加强党的建设 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保证

时间:2017-06-26

近年来,省委高度重视国企党建工作,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企业党的建设作为深化国企改革的先决条件和前置要求,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全面安排部署重点任务,坚定不移地抓好国企党建各项工作。省国资委党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国企党建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建工作解决虚化、弱化、淡化、边缘化问题,着力加强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在明确党组织法定地位、“前置程序”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推动国企改革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了坚强保障。监管企业中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河钢集团党委、三友集团党委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华药集团齐名同志被评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

·强化理论武装,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

省国资委党委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重要抓手,持续兴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热潮,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不断拧紧思想建党的“总开关”。省国资委党委先后制定印发了《省国资委系统企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省国资委系统企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和《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兴起学习贯彻热潮的实施意见》,指导监管企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省国资委党委和各监管企业党组织带领广大党员干部采取中心组学习、务虚会、专题辅导报告、学习班、培训班、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不断扩大学习纵深、拓宽学习覆盖、提升学习实效。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了“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做到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自觉把中央、省委精神贯彻落实到国企改革发展全领域、全过程,体现在思想和工作的各个方面,形成了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落实法定地位,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有效发挥

省国资委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国企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一是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会同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做好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通知》,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指导文本,指导企业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和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目前监管企业已基本完成章程修订工作。二是完善组织架构。健全“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监管企业集团层面全部实现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党员总经理兼任党委副书记,为11户监管企业配备了主抓企业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三是明确决策内容程序。指导督促监管企业修订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具体内容,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要求,厘清了党组织与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企业党委坚持正确的改革发展方向,议大事、抓重点,聚焦服务大局、凝聚企业发展合力,引领企业积极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从严教育管理,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省国资委党委坚持聚焦“关键少数”,努力抓好领导人员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国有企业“领军人”。规范选拔任用。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标准,调整充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95人次。坚持“凡提四必”,强化任前把关,在推荐报送拟提拔人选或进一步使用的人选时,实行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双签字”制度,对拟提拔人选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强化教育培训。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培训纳入全省干部总体培训规划,每年分批进行培训。适应“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需要,定期组织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参加学习培训。两年来,开展企业领导人员“政治+业务”培训8次,培训700余人。从严监督管理。突出监督重点,建立巡查制度,强化对企业领导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整合监督力量,构筑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专项监督、社会监督“四道防线”,形成了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大格局。

·夯实基层基础,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

坚持在打牢基础、补齐短板上下功夫用气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实落地。围绕深化改革抓覆盖。按照“四个同步”和全面覆盖、有效覆盖的要求,指导新建机构、改制重组企业、境外分支机构全部解决了“应建未建”党组织问题。通过换届选举,解决了一些基层党组织“有常委无委员”和“委员不健全”等问题。围绕落实制度严规范。督导企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活动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印发《关于提高监管企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管企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规范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提供了重要遵循。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四项重点工作,2968个基层党组织完成换届,处置不合格党员135名,61933名党员全部完成党费补缴,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调整基层党组织书记121人,进一步增强了党员意识、党性观念,严肃了组织生活。围绕生产经营增活力。深入开展争创“四强”党组织和争做“四优”共产党员活动,持续深化“四创”、党建质量管理体系、“党委书记活动日”等特色品牌建设,推广“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党建双对标”等成功经验,有力促进了企业党组织围绕生产经营发挥作用。积极探索“互联网+党建”“微支部”“微党课”等载体,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开展党建工作,增强了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围绕发挥作用管党员。实施“双培”工程,把生产经营骨干、技术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实施“党员素质提升”工程,有针对性地开展金融知识、市场知识、科学技术和专业技能等为重点的各类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党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持续开展“争做国企合格党员”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先锋指数管理经验做法,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活动,激励党员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发挥带头作用。围绕增强组织功能强保障。规范机构设置,集团公司层面普遍设立了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工会等工作机构。加强党建工作力量,按照不少于同级行政部门编制数的原则配备党务工作人员。落实党建工作经费,将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0.5%-1.5%作为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务税前列支,确保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经费。

·完善制度机制,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

省国资委党委坚持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抓手。建立党建责任制。研究起草了《省属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了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专职副书记直接责任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内容,建立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与监督机制。从严考核评价。全面实行监管企业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制度,每年要求监管企业党委书记就抓基层党建工作向省国资委党委述职,并进行民主评议,将评议结果与领导班子综合考评挂钩,增强了党委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促进了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强化工作问责。利用巡察、监事、督导等方式,加大党建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力度,对发现的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相关单位进行了约谈、通报批评、限期改正。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良好政治生态逐步形成

省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通过责任承诺、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方式促进责任落实。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配合省纪委严肃查处了李令成、王义芳、王社平、白波等人的严重违纪问题,始终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认真落实全省机关作风整顿要求,推进企业总部“去行政化”工作,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改革创新意识不断增强。注重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大力气,及时“咬耳扯袖”,纠正存在问题及不良风气,在全系统形成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有力推动企业健康发展。2017030104351014

(河北省国资委党委)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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